星期日, 十一月 12, 2006

翻《鲁迅全集》小记

12.11.2006 凌晨 stone于Nancy

今天去网上转了一圈,在中国新闻周刊上看到了鲁迅的头像。虽然桌头摆放着一本外文出版社的中德双语版《野草》,自己日日夜夜都和鲁迅先生的头像共处一室,自己仍没有兴趣和勇气去翻看自己硬盘书库里的《鲁迅全集》。

不过当读到新闻周刊下面的一段话时,自己不禁哑然失笑。“在绍兴城里,遍布着以鲁迅作品人物命名的店铺,阿长妈妈土特产行、七斤嫂土特产行、祥林嫂洗浴中心、朝花书屋。其中最有名莫过于孔乙己。在绍兴城里,孔乙己“代言”了17类商品,从饮食服装到家居产品。”(1)

如果鲁迅先生活到现在,仅靠贩卖人名地名的使用权就可以跻身江浙超级富豪榜了。或许是一直生活在贫困线上吧,自己的鼻子一向对铜臭特别敏感。既然鼻子被牵住了,自然不得不去翻一翻多年不见阳光已快烂掉的《鲁迅全集》了。无意中翻到《故事新编》,以前仅仅看过一篇《铸剑》,留在脑子的印象仅比标题多一个字,也就是三个字的“眉间尺”,其它统统忘怀了。有时候,会想拿破仑过目不忘的能力是不是后人吹出来的绚丽的大泡泡,一个地球大的泡泡也费不了几斤口水吧。不过也可能是自己头发太密的缘故,脑袋里吃的东西都转化成多于标准头发数的头发了。改天如果有机会,一定要检查一下,哪些头发里蕴藏着《铸剑》,不过最大可能性是已经被理掉,周游世界去了。

拍拍脑袋上的头发,把即将理掉的记忆强行打入头颅。思维好像明白了甜头和苦头的不同,竟然挤出了鲁迅先生一篇文章的标题《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。拿着脑袋里仅有的数据库琢磨一下,心头不禁一颤,鲁迅先生是个积极热忱活生生的人,而非一个整日耍刀弄枪冷冰冰的武士。“百草”和“三味”两词像太阳跃出前的朝霞,透露出幽默和博爱的讯息,藏在下面的生气勃勃、亲切火热已隐约在望了。

回到面前《故事新编》的序言,幽默似乎在此得到了很有力的验证,在此摘抄部分,“这可怜的阴险使我感到滑稽,当再写小说时,就无论如何,止不住有一个古衣冠的小丈夫,在女娲的两腿之间出现了。”“《不周山》的后半是很草率的,决不能称为佳作。倘使读者相信了这冒险家的话,一定自误,而我也成了误人,于是当《呐喊》印行第二版时,即将这一篇删除;向这位“魂灵”回敬了当头一棒——我的集子里,只剩着“庸俗”在跋扈了。”惯有的“恶毒”“自嘲”都一一出现了,在一些人的心中,鲁迅会因此逐渐疏远;而在一些人心中,鲁迅会因此更加亲近。

在自己的印象中,鲁迅是既亲切又严肃的。他一直吸引着自己,看过课文《闰土》,便去遐想自己的小伙伴如何如何,更会学课文上的方法去捕捉一些麻雀,虽然从来就没成功过。看完《纪念刘和珍君》,便热血沸腾,心甘情愿跑到他挥舞的大旗下充当一个微不足道的志愿者······虽然鲁迅的光芒一直四射在我的周围,但随着阅读一些书籍,比如王晓明的鲁迅传《无法直面的人生》,感觉鲁迅渐渐的有些陌生了。他不再是心中神坛上的那个鲁迅,而是更贴近生活中的普通人了。有一段时期,鲁迅在自己心目中地位非常低,总认为他整天骂人,把所有的朋友都给骂走了,还自认为他自己是对的。后来虽然对鲁迅没有任何反感,反多了一份敬意,但还是越来越远离鲁迅了。可能最重要的原因,就是自己对文学的兴趣大大降低,鲁迅雨果爱是谁就是谁吧。

不过在出国的时候,自己还是带了一本唯一印有中文的闲书,就是前一段时间刚刚摆在桌面上的中德双语版的《野草》。毕竟自己太喜欢其中的序了。近两年,开始不满别人写的故事,因为有些过程和结局都不是自己所期待的,便尝试动动自己的笔,才从网上当了点书籍作为参考。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够翻动这本《鲁迅全集》,真不是预料中的事情。看着鲁迅的语言,才发现是如此的贴近。不过这已不再是感情上的贴近,更多的是对他思想和语言上的认同。

扯了半天,才发现,自己还是不想把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从自己的博物馆里捡回来,这实在不是件太体面的事情,因为我的博物馆恐怕和垃圾箱没有太大区别吧。桌上鲁钝奋迅的头像,在封面上竖立着已被磨损的黑发,似乎在提醒着它曾经的油光闪亮。看来,自己在家歇的时间太长了,改天是该拜访一下老朋友了。



(1):摘自《中国新闻周刊》2006.11.6.总No.299期《三味鲁迅》